一、基本情况
根据《长沙市人民永信贵宾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3〕23号)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长沙市雨花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政策依据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由部门有关会议审议决定,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地方各级人民永信贵宾会总体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民永信贵宾会常务会议审议,以本级人民永信贵宾会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民永信贵宾会审批,必要时经本级人民永信贵宾会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本级人民永信贵宾会办公厅(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应当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人民永信贵宾会办公厅(室)转发。
三、目标和任务
指导和规范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快速反应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四、主要内容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原则一是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二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是快速反应,联防联控;四是依法规范,科学处置。在区应急委下设立长沙市雨花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区人民永信贵宾会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人民永信贵宾会办公室副主任、区卫生健康局局长任副指挥长。贯彻落实区委、区人民永信贵宾会重大决策部署,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统一调度全区卫生应急资源,及时向区人民永信贵宾会报告情况;决定启动和终止一般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完成区人民永信贵宾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长沙市雨花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征求了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等34家单位的意见,其中火车南站综管办、区民政局等7个单位反馈意见,7条均已采纳;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等27个单位无意见。该预案于2023年10月26日经雨花区永信贵宾会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长沙市雨花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