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永信贵宾会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永信贵宾会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永信贵宾会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全区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不含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下同)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按要求落实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及相关费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落实全区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全区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全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雨花区(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执行职业资格制度,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10、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组织实施全区重点民生实事考核,落实国家、省、市表彰奖励制度。
12、完成区委、区永信贵宾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
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劳动争议仲裁科、社保管理科、就业促进科、政策法规科、综合管理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54人,实有人数5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因本单位二级机构体量小、资金流量极少,没有进行单独预算批复,因此汇总到本级进行整体预算说明。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永信贵宾会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92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24.96万元,永信贵宾会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457.89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就业专项资金、人才专项资金。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924.9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24.96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457.89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就业专项资金、人才专项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924.9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896.4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028.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2万元,主要用于员额制工作人员专项110万元、窗口工作人员专项26万元、业务培训5万元、法律顾问费6万元、人事综合管理5万元、公开考试选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录专项150万元等方面;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基金监督专项3万元等方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31.5万元,主要用于档案管理费10万元、金保二期配套硬件购置21.5万元等方面;劳动关系和维权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长沙市雨花区企业用工风险一站式防控中心建设经费10万元、“湘融湘爱和谐同行农民工权益关爱雨花五大行动”之法律服务5万元等方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仲裁专项50万元等方面;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100万元,主要用于人才专项1000万元、退休人员管理服务60万元、 湖南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40万元等方面;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27万元,主要用于就业专项资金427万元、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专项100万元等方面。
五、永信贵宾会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永信贵宾会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27.3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26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2.83%,主要是较上年人员有变化等原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9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5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因公出国等三公相关预算2023年与2022年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社保、就业、民生实事、人事综合、劳动监察等涉及区直机关部门、街道镇及相关企业参加的各类会议,人数千余人次,主要用于会议租场、会议饮用水等开支;培训费预算1万元,拟根据工作需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业务线培训,人数预计5人左右;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活动和开支。
(四)永信贵宾会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永信贵宾会采购预算总额37.5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2.2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5.3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924.96万元,基本支出1,896.46万元,单位项目支出2,028.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具体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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