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贵宾会

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永信贵宾会信息,规范永信贵宾会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办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信贵宾会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永信贵宾会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结合本区实际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永信贵宾会信息除采取网上公开外,还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

1.通过永信贵宾会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开。

2.本机关在雨花区政务服务中心(雨花区市民之家)设有永信贵宾会信息查询专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到政务公开专区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永信贵宾会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永信贵宾会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永信贵宾会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永信贵宾会信息,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一)受理机构

长沙市雨花区应急管理

(二)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永信贵宾会信息的,应当填写《雨花区永信贵宾会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永信贵宾会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永信贵宾会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1.书面申请渠道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永信贵宾会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建议使用EMS邮政快递方式寄送《申请表》)。

2.网上申请渠道

申请人可登录网上受理平台(网址:http://www.lznta.com/zwgk97/ysqgk/)选择受理部门为“雨花区应急管理”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网上受理平台申请的,应与本机关电话联系确认。

(三)办理申请

本机关对收到的永信贵宾会信息公开申请,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永信贵宾会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永信贵宾会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永信贵宾会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永信贵宾会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责任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永信贵宾会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永信贵宾会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四)收费标准

申请人申请公开永信贵宾会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永信贵宾会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相关说明

1.申请人可先在相应的主动公开平台上检索获取所需永信贵宾会信息。

2.申请人以永信贵宾会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永信贵宾会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3.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本机关对现有永信贵宾会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三、永信贵宾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永信贵宾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长沙市雨花区应急管理局。

办公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区永信贵宾会综合楼北栋B205

邮政编码:4100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冬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传真):0731-85881445

电子邮箱:2656953758@qq.com(本邮箱不作为网上永信贵宾会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永信贵宾会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机关或永信贵宾会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