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2022年,在市委、市永信贵宾会的领导下,在省应急管理厅和贵局的指导下,市应急管理局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一年以来,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得到稳步提升。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负总责。成立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工作。
二是定期协调调度。主要负责人坚持定期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行政执法培训教育、法律顾问聘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重要问题。先后组织召开安全监管执法会商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会议等研究部署行政执法工作,督导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运用<安全生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通知》(湘安办发〔2022〕1号)有关要求。
三是严格评议考核。制定《长沙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考评方案》,将“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评议考核内容,按季度对区县市应急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进行评议考核。定期撰写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情况分析报告,对排名靠后的区县(市)进行通报批评。
四是注重培训教育。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学法考法,我局参加学法考法73人,合格73人,合格率为100%。疫情期间充分发挥互联网+应急管理干部教育平台优势,加大线上培训力度,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典型灾害事故案例分析”、“智慧应急”建设应用等网上专题培训班,累计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人数近400人次,培训时长近60学时/人。组织开展2022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培训时长3天),突出重点岗位、重点执法人员培训,培训内容涵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程序、行刑衔接等方面,旨在提升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依法行政业务能力。
五是强化人员装备保障。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人员装备保障。组织市级执法支队人员招录,从全省选调行政执法人员30人,改革转隶行政执法人员6人,大大充实了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力量。新增采购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和录音笔等执法装备,为新进执法人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如期完成执法车辆喷涂、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发放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换证申领工作等,切实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对一般案件的法制审核抽查工作。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基层特别是乡镇(街道)和各类经济开发区监管执法工作。同时主动适应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综合行政执法人才能力提升行动,培养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骨干人才。
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一是加大案卷评查力度。每季度从执法系统中随机抽查各区县市应急局2个卷宗、年底集中评查292个卷宗,评查严格按照长沙案卷评查规则进行。全年累计评查案卷400余宗,指出17类752个问题。及时召开案卷集中评查反馈会,分条线反馈问题,督促指导整改,形成评查闭环。
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服务制度。将案卷质量评查、案件审核、听证、复议诉讼等纳入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业务专长。切实做好执法全流程法律服务工作,对前期执法检查、事故调查等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求法律顾问及时介入,提供咨询指导,避免行政执法出现差错。
三是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严格按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监督和保障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建立健全执法过程层层把关、执法行为层层监督、执法责任层层落实的执法工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全年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且无1人因行政执法违规受到责任追究。
下一步,我局将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完善“局队合一”执法制度设计,理顺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检查,深入推动行刑衔接工作,持续提升执法质量。
三、裁量权基准落实情况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把权力置于制度框架内规范运行。深度参与《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修订工作,契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在执法办案中,严格执行基准规定,规范使用自由裁量权,坚决杜绝“类案不同罚”,确保行政执法精准有力、规范文明。
四、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执法数据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081件,其中危险化学品审批879件、非煤矿山审批43件、烟花爆竹审批159件(经营批发24件、生产企业69件、设施设计审查66件),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2022年度我局共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5起,罚没金额152.53万元,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
2022年行政强制0宗,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
2022年行政征收0宗,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行政征用实施情况
2022年行政征用0宗,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行政检查实施情况
2022年行政检查400家,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行政执法方面所做的亮点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组建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如期完成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出台、行政执法机构挂牌、人员招录以及执法装备采购等系列工作。目前,市级执法队伍核定编制50人,编制增幅达333%,区县增幅达198%,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得到显著增强。
二是切实推进行刑衔接,形成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合力。召开安全生产“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基层反映的涉刑案件移送标准不统一、移送机制不畅等问题。全年向省应急厅推荐行刑衔接典型案例15起,推动区县(市)局办理行刑衔接案例18起。其中浏阳市应急管理局向公安部门移送行刑衔接案件近40起,公安部门刑事立案10余起。
三是推行“执法+专家”模式,重点查处重大事故隐患和可能酿成群死群伤事故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提高执法实效。出台《长沙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集各行业领域专家,经过申报、初评、审核、公示等环节,从600多名申报人员中择优评选269人作为长沙市第一届应急管理专家入库。
四是扎实做好新修订《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提请市委市永信贵宾会专题学习条例内容、组织对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开展“送法上企业”活动,累计发放《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5万多册。
附件1 长沙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表
长沙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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