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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 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30    来源:圭塘街道字体大小:

    各大办(中心)、各社区、经济合作社、中小学校、幼儿园、企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暑期学生防溺水工作,我办研究制定了《暑期学生防溺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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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防范学生溺水

          

    为从源头上防范化解中小学生溺水风险,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认真落实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贯彻执行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落实暑假防范学生溺水20条工作措施的通知》要求,结合我街实际情况,切实做好暑期学生防溺水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三级的相关文件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通过开展防溺水系列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汛期、暑假期间我街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针对重点危险水域加强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最大程度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营造稳定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落实责任制度。各社区(经济合作社)按照“党委、永信贵宾会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广泛参与、家长联防联控”的要求,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的各类文件,各社区(经济合作社)党组织书记(主任)兼任本社区(经济合作社)中小学校、幼儿园特聘安全副校长,统筹抓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

    (二)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各中小学校要在暑假前完成防溺水“十个一”(开一次防溺水教育专题片、挂一张图、唱一首歌、发一封信、上一节课、写一篇作文、开一次主题班会、开一次家长会、搞一次演练、走一次家访)教育活动,全面普及防溺水“七不两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溪、河等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及时呼救和报告,会基本的应急自护、自救方法)。学校组织班主任暑期在学校、班级微信群中每周发送防溺水信息2次以上。

    (三)加强宣传力度。开展防溺水宣传活动,将宣传防溺水知识作为安全生产宣传内容之一。社区(经济合作社)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全覆盖。各社区(经济合作社)、中小学校要在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水域地区悬挂标语,通过电子屏播放宣传短片,要组织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溺水随手拍活动”,深入开展宣传警示教育,增强学生及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四)做好防范,切实开展隐患整治。结合正在开展的全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社区(经济合作社)、企业在重点水域全面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危险区域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配好救生杆、绳、圈等防溺水应急救援工具,并建立健全有关台账。

    (五)强化值守,精准巡防。加强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各社区(经济合作社)组织社区(经济合作社)党员干部、驻社区(经济合作社)辅警、学生家长、志愿者和水域承包人、责任人、物业公司等,开展常态化巡查,重点在午后、傍晚等游泳高峰时段,加强对危险水域巡逻管理,坚决制止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发挥河(湖)长制工作平台作用,各级河(湖)长要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巡河(湖、塘)工作内容,检查应急救护设施,及时劝阻中小学生危险涉水活动。

    (六)强化学生精准管理。各社区(经济合作社)要联合教育、政法、民政、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和单位精准识别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单亲家庭学生、监管缺失学生、经常游泳戏水学生、居住在危险水域附近学生等防溺水重点关注人员,加强与家庭、学校、社会之间的衔接配合,组织社区(经济合作社)干部、志愿者和“五老人员”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帮扶。

    (七)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及时报送重要信息。各社区(经济合作社)确保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开展处置工作。各大办(中心)、社区(经济合作社)要强化信息报送,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规定将基本情况上报至街道安委办,在后期处置过程中做好续报工作,重要情况随时报送,事故处置结束后将详细情况上报,对迟报、漏报、瞒报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强化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街道安委会办公室将学生溺水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纳入全年街安全生产考核体系,按非生产事故进行扣分。根据分工安排,指导参与学生溺水事故应急救援。对因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溺水事故,街道安委办将依法做好学生溺亡事故调查相关工作,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查处和追责。

    三、工作步骤

    即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实施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各大办(中心)、各社区(经济合作社)、中小学校结合实际召开会议调度部署,组织人员,明确职责,主动担当,齐抓共管,把防溺水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学校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隐患排查阶段(即日起至6月8日)。各大办(中心)、各社区(经济合作社)、企业单位安排专人排查辖区重点区域,研究隐患处置办法,做好涉水区域隐患排查、处置、上报工作,建立台账,并于6月7日前报街道安委办教育线。

    (三)常态巡查监管阶段(6月9日至12月31日)。广泛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十个一”教育,发动教师、志愿者上门家访,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增强家庭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督导检查,各社区(经济合作社)、企业单位开展危险水域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落实安全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大办、学校、社区(经济合作社)、企业单位要始终坚持“两个至上”,以“时刻放不下”的责任感,高度重视预防学生防溺水工作,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做细、坐实,确保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杜绝学生防溺水事故发生。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大办、学校、社区(经济合作社)、企业单位等要认真履行省、市、区、街道等上级部门关于防溺水工作的方案,推进各项措施落实。

    (三)加强督察,严格责任追究。对由于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信息报告不及时等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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