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属相关办(所、队),各社区(筹委会、筹备组)、集资委,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
现将《黎托街道“雷锋号护学岗”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3日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巩固提升黎托街道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扎实推进黎托街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根据《雨花区“雷锋号护学岗”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开展“雷锋号护学岗”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以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为目标,充分发挥城市管理优势,持续开展“护学岗”工作,进一步整肃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改善校园周边环境,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安静有序、健康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
从2021年9月开始,制定标准、建立制度、建立机制,在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全面推广、常态建设“雷锋号护学岗”,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雷锋号护学岗”建设模式,以期打造文明风向标、安全保护神、联动守望桥、友好策源地。
成立黎托街道“雷锋号护学岗”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段灿军
组 长:邹 鹏
副 组 长:孙俊宗 彭 勇 刘泳麟 张光祥 张竣飞
王庭松(常务) 钟吉星 陈志龙 邹轶亮
肖建国 吴 凡 胡存贵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共服务办、公共安全办(综治信访)、城管办、优化营商办、黎托派出所、交警6中队、交警9中队、黎托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筹委会、筹备组)、集资委,辖区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综合办主任彭飞任办公室主任。
1.党政综合办:负责“雷锋号护学岗”工作的总体调度;负责制定“雷锋号护学岗”考核制度;与公共服务办联合开展督导督查,考核讲评;提供文明创建相关专业知识,贯彻落实《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负责“雷锋号护学岗”工作的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持续浓厚氛围;负责做好“雷锋号护学岗”实施中的实时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及引导工作;负责挖掘典型,宣传推介雨花区“雷锋号护学岗”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公共服务办:负责指导学校,根据学校规模、地理位置、交通状况等情况,合理安排“雷锋号护学岗”的值班值勤;制定“雷锋号护学岗”具体管理制度,组织相关参勤人员培训和开展督查;与党政办联合开展督导督查,考核讲评;负责落实校园周边200米内无福利彩票销售网点;负责落实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体育彩票销售网点;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无酒吧、歌厅、舞厅、卡拉OK厅、电子游戏厅、游艺厅、台球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负责落实校园周边200米内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3.公共安全办(综治信访)、黎托派出所:公共安全办(综治信访)负责“雷锋号护学岗”安全保卫工作警力的总体调度及具体实施;派出所负责在设定的范围内落实“护学岗”执勤力量,并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各项职责任务落到实处;协同街道、社区和学校,联动强化校园周边巡逻;积极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员排查管控、情报信息搜集掌握等工作,并加强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特种行业等场所的常态管理。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4.优化营商办、黎托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落实校园周边200米内无烟、酒销售网点,无“三无食品”。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5.交警6中队、9中队:负责安排警力参与“护学岗”执勤,加大交通指挥管理力度及人员培训力度;强化校园周边巡逻,加强校园周边主要干道交通秩序和“一盔一带”整治;健全完善交通标志、人行横道等交通安全设施。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6.城管办、黎托城管执法中队:负责整治校园周边200米内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人行道及背街小巷车辆乱停违停等现象,确保整治到位。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7.各社区(筹委会、筹备组)、集资委:牵头负责本辖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雷锋号护学岗”实施工作;负责统筹“专职雷锋志愿者”及其他力量,参与“护学岗”值守工作;组织巡防队对校园周边复杂区域和学生上放学重要路段开展联巡联防,对巡防过程中存在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宣传劝导。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8.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负责制定符合校情的实施方案;组织家长志愿者、学校值班教师及安保力量参与值班值守工作;在学校周边及周边主要交通路口进行值班值守,并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护学岗”是进一步深化校园安全的客观要求,是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希望工程”,是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雷锋号护学岗”工作由文明创建和教育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工作分管领导和社区联点领导加强相关分管工作和联点社区护学岗工作的领导,相关责任单位、各社区(筹委会、筹备组)、集资委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抓好落实,要将“护学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周边实际情况,确定护学岗设置的区域和路段,明确护学岗人员职责分工,落实各区域巡逻的责任。
2.压实责任,着力工作联动。建立家、校、社及部门联巡联动机制,明确专人、专岗、专责,分为早、晚上下学高峰2个时段,值守人员在上学、放学前10-15分钟装备整齐,到岗到位,全程执勤,开展日常执勤和疏导维护市容秩序。各社区(筹委会、筹备组)、集资委于9月3日前将参与“护学岗”的志愿者分配名单报至街道党政办,并与辖区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对接,由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根据实际进行合理安排。各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护学岗”工作台账,并在“雷锋号护学岗”登记本做好记录。针对重点时段、重要路段,要采取车巡、步巡等方式,强化巡查效果。
3.督导考评,确保常态长效。党政办和公共服务办建立“周督查、月调度、季讲评、年考核”工作机制,并对“护学岗”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督导,通过明察与暗访、抽查与全覆盖、查看现场与台账资料等方式进行,对“雷锋号护学岗”组成人员到岗履职、着装整齐、装备齐全等情况进行督促,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不负责、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整治效果不佳、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实行挂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
4.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相关单位、社区(筹委会、筹备组)、集资委要及时报送推介在护学岗建设中的先进做法和工作成效,通过媒体、电子显示屏、海报等形式,广泛宣传“雷锋号护学岗”工作。
5.总结提炼,打造过硬品牌。及时总结提升,形成经验文章,推广工作经验,确保“雷锋号护学岗”工作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打造“雷锋号护学岗”工作品牌。
6.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由其接任同志或单位履行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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